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第16條 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相關法規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6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得視等級或類科之不同,採下列及格方式:一、科別及格。二、總成績及格。三、以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一定比例為及格。前項及格方式,得擇一採行或併用,並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配分比例及成績特別設限等事項之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