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2條 法規: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試卷,指經評閱完畢之筆試申論式試卷及測驗式試卷。 本條定義的名詞 試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