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業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考選業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辦理各項考試之相關支出。二、使用考場大樓、試務大樓及其附屬設施所應分擔之維護及管理支出。三、符合基金設置目的之其他有關支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