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業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法規:考選業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第1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