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專技考試司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事項。二、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事項。三、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事項。四、關於主管之考試典試委員會組織及有關典試事項。五、關於掌理業務法令之擬議、解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