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考選規劃司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考選政策、制度、法規之規劃、研擬事項。二、關於考選制度之資料蒐集、編譯及研究事項。三、關於考用配合政策之研究事項。四、關於考試類科、應試科目、應考資格之研究事項。五、關於考試方式及考試技術之研究改進事項。六、關於考選政令宣導之規劃及執行事項。七、其他有關考選調查及研究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