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法規:考試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2條 本會掌理事項如下:一、關於法規案件制(訂)定、修正、廢止之研議或審議事項。二、關於法規疑義之研議、解釋事項。三、關於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事項。四、關於法規之整理及編印事項。五、關於法規資料之蒐集、建立及管理事項。六、關於法規動態之登記、統計及管制事項。七、關於法制作業之協調聯繫事項。八、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