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7條 法規:懲戒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類別:司法 › 懲戒法院 › 公懲目 第7條 院長或審判長審核第四條之通知或第五條之遲延案件月報表時,如發現案件有無故或藉故拖延不結情形,應即督促妥速辦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