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懲戒法院 >> 公懲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各庭審判長相互間行政事務之劃分及處理,由年終會議或院長徵詢有關審判長意見後決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