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及約聘商業調查官遴聘辦法 第2條 法規: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及約聘商業調查官遴聘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第2條 約聘技術審查官、約聘商業調查官之遴聘,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視業務需要,以甄選或甄試方式為之。甄選採口試、書面審查或兩者併行方式為之。甄試採筆試及口試方式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