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調派實任法官至同級法院任職或辦理審判事務期間津貼補助辦法 第1條 法規:司法院調派實任法官至同級法院任職或辦理審判事務期間津貼補助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第1條 本辦法依法官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