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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司法院應於本會每屆委員組成後,公布全體委員名單,並發給委員證書。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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