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法庭參審員費用支給辦法 第4條 法規:職務法庭參審員費用支給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第4條 參審員每次到場支給日費新臺幣五千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