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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務法庭參審員費用支給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參審員在途及滯留日期內之住宿費及雜費,每日不得超過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簡任級人員每日給與之標準,依實支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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