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9條 法規: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第9條 法庭天花板及四周牆壁宜漆乳白色,以顯軒敞莊嚴之氣氛。桌椅褐色或原木色。職稱名牌,木質,置於桌面。其他席位,以塑膠類板片標示,粘著於座椅等適當位置。法官席桌面設置法槌,供法官使用。其使用要點,由司法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