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會議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法官會議實施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第8條 法官撤回提案時,應先徵得連署人之同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