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會議實施辦法 第10條 法規:法官會議實施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第10條 法官提出臨時動議,應有其他法官一人以上之附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