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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法院團體績效評比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司法院相關廳處應就各級法院函報之績效報告或相關資料進行初評後,送交司法院人事處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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