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16條 法規: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第16條 自律會出、列席人員,就會議中有關個人能力、操守及其他依法應保守秘密之事項,應嚴守秘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