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58條 法規: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二編 調解程序 第58條 法院得根據家事調查官之報告,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分別或共同參與法院所指定之專業人士或機構、團體所進行之免付費諮商、輔導、治療或其他相關之協助。前項裁定,不得為執行名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