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 第154條 法規:家事事件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相關法規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編 家事非訟程序 › 第九章 宣告死亡事件 第154條 下列宣告死亡事件,專屬失蹤人住所地法院管轄:一、關於聲請宣告死亡事件。二、關於聲請撤銷或變更宣告死亡裁定事件。三、關於其他宣告死亡事件。第五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事件準用之。第一項事件之程序費用,除宣告死亡者由遺產負擔外,由聲請人負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