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 第123條 法規:家事事件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相關法規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編 家事非訟程序 › 第五章 未成年人監護事件 第123條 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零八條及第一百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於法院為未成年人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事件準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