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 第19條 法規: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19條 家事調解委員因行調解知悉他人職務上、業務上之秘密或其他涉及個人隱私之事項,應保守秘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