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73條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機構、學校、團體、處所、個人、受協助之少年及其家庭,…
- 第74條於少年觀護所收容或羈押中之少年受傷或罹患疾病,少年觀護所認為有緊急情形、在所內不能提供適當之醫治,或經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
- 第75條少年矯正機關於少年出校或出所時,應立即通報少年戶籍所在地戶政機關,戶政機關應註銷少年收容特殊註記。少年法院當庭將收容中少…
- 第76條相關機關對於承辦與本法相關事務之人員,應給予相當時數之職前或在職訓練。司法院或少年法院辦理少年事件相關研習時,得視性質及…
- 第77條相關機關人員積極執行本法及本辦法各事項者,各該主管機關得予以獎勵,並得列入年度考評參考。少年法院對於前項人員,得自行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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