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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75條

少年矯正機關於少年出校或出所時,應立即通報少年戶籍所在地戶政機關,戶政機關應註銷少年收容特殊註記。
少年法院當庭將收容中少年責付時,應即通知少年矯正機關進行前項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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