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少年法院(庭)法官處理少年保護事件,得準用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之規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