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施行法 第7條 法規:行政訴訟法施行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相關法規 行政訴訟法母法 第7條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行政訴訟法修正施行前已確定裁判之再審,其再審期間依六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修正公布施行之行政訴訟法規定;再審事由,依八十九年七月一日修正施行之行政訴訟法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