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 第52條 法規:行政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相關法規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施行法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強制律師代理事件適用範圍辦法相關 第一編 總則 › 第三章 當事人 › 第五節 訴訟代理人及輔佐人 第52條 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違反前項之規定而為委任者,仍得單獨代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