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案件閱卷規則 第22條 法規:公務員懲戒案件閱卷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第22條 聲請人得於開庭翌日起至裁判確定後三十日內,繳納費用請求交付筆錄光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