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機構送達刑事傳票實施辦法 第13條 法規:郵務機構送達刑事傳票實施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13條 對於在監獄、看守所或其他拘禁處所之人,依法囑託該管長官送達者,郵務機構得向該管長官指定之處所或特種信箱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