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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法院審理促轉救濟案件之調查,以就促轉條例第六條第三項第二款該刑事有罪判決業經提起救濟並指摘符合促轉條例第六條第一項之事由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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