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8條 法規: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8條 遠距訊問結束時,訊問之法官、檢察官及書記官應於證人日旅費領據證明人項下簽名,傳真至受訊問處所,證人於該傳真簽章後,向受訊問端或訊問端機關具領日旅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