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3條 法規: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3條 證人所在處所之政府機關設有遠距訊問設備者,對遠距訊問應依業務狀況配合辦理。證人所在處所無遠距訊問設備者,法官、檢察官得利用證人所在地法院、檢察署之遠距訊問設備訊問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