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2條 法規: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遠距訊問,指法官、檢察官對未到庭之證人,利用法庭與證人所在處所之聲音及影像相互同步傳送之科技設備進行直接訊問。 本條定義的名詞 遠距訊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