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502條 法規:刑事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相關法規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 第502條 法院認為原告之訴不合法或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認為原告之訴有理由者,應依其關於請求之聲明,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