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464條 法規:刑事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相關法規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八編 執行 第464條 執行死刑,應由在場之書記官制作筆錄。筆錄,應由檢察官及監獄長官簽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