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9條 法規: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9條 支付命令之聲請傳送至作業平台時,發生提出聲請狀於受聲請法院之效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