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7條 法規: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7條 聲請人使用電腦設備聲請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以單一債務人為限。但數人對於聲請人負同一債務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