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第四十條第二項委任律師酬金支給標準 第4條 法規:勞動事件法第四十條第二項委任律師酬金支給標準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4條 前條所定酬金,不論律師人數,均按件數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