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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法施行前已繫屬之勞動事件,經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移付調解,其調解程序尚未終結者,依民事訴訟法所定調解程序行之;於施行後移付調解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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