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 第84條 法規:強制執行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二章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執行 › 第三節 對於不動產之執行 第84條 拍賣公告,應揭示於執行法院及不動產所在地或其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拍賣公告,應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