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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業事件審理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78條

專家證人於商業法院審判時,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於所虛偽陳述之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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