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90條 法規: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清算 › 第一節 清算之聲請及開始 第90條 債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得拘提之。但以有強制其到場之必要者為限。一、受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二、顯有逃匿之虞。三、顯有隱匿、毀棄或處分屬於清算財團財產之虞。四、無正當理由違反前條第二項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