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32-1條 法規: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 第四節 債權之行使及確定 第32-1條 附期限之債權未到期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時,視為已到期。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始到期之債權無利息者,其債權額應扣除自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時起至到期時止之法定利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