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訟事件法 第51條 法規:非訟事件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 第六節 司法事務官處理程序 第51條 司法事務官處理受移轉之非訟事件,得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但命為具結之調查,應報請法院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