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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非訟事件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因非財產權關係為聲請者,徵收費用新臺幣一千元。
因非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並為財產上之請求者,關於財產上之請求,不另徵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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