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選任法人為監督人管理人辦法 第1條 法規:法院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選任法人為監督人管理人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1條 本辦法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