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民事事件提解費用徵收標準 第8條 法規:法院辦理民事事件提解費用徵收標準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8條 地方法院利用所屬車輛辦理轄區外地點之提解,被提解人之交通費,應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中等等位之票價計算;提解人員之交通費,不另徵收。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利用所屬車輛辦理該院所在地方法院轄區外地點之提解,準用前項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