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2條 法規: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遠距訊問,係指證人所在與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訊問者。 本條定義的名詞 遠距訊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