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71條 法規:民事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一編 總則 › 第二章 當事人 › 第四節 訴訟代理人及輔佐人 第71條 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違反前項之規定而為委任者,對於他造不生效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